俪康汇餐饮配送流程
统一定点配送
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》
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的新版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》对食品配送服务提出这些要求
1. 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配送。
2. 应使用专用的密闭容器和车辆配送食品,容器的内部结构应便于清洁。
3. 配送前,应清洁运输车辆的车厢和配送容器,盛放成品的容器还应经过消毒。
4. 配送过程中,食品与非食品、不同存在形式的食品应使用容器或独立包装等分隔,盛放容器和包装应严密,防止食品受到污染。
5. 食品的温度和配送时间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。
中央厨房的食品配送要求
1. 食品应有包装或使用密闭容器盛放。容器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。
2. 包装或容器上应标注中央厨房的名称、地址、许可证号、联系方式,以及食品名称、加工制作时间、保存条件、保存期限、加工制作要求等。
3. 高危易腐食品应采用冷冻(藏)方式配送。
1. 食品应使用密闭容器盛放。容器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。
2. 容器上应标注食用时限和食用方法。
3. 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(食用时限)应符合以下要求:
a)烧熟后2小时,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℃以上(热藏)的,其食用时限为烧熟后4小时;
b)烧熟后按照本规范高危易腐食品冷却要求,将食品的中心温度降至8℃并冷藏保存的,其食用时限为烧熟后24小时。供餐前应按本规范要求对食品进行再加热。
餐饮外卖
1. 送餐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。外卖箱(包)应保持清洁,并定期消毒。
2. 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容器、包装材料盛放食品,避免食品受到污染。
3. 配送高危易腐食品应冷藏配送,并与热食类食品分开存放。
4. 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(食用时限)应符合以下要求:烧熟后2小时,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℃以上(热藏)的,其食用时限为烧熟后4小时。
5. 宜在食品盛放容器或者包装上,标注食品加工制作时间和食用时限,并提醒消费者收到后尽快食用。
6. 宜对食品盛放容器或者包装进行封签。